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宁波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宁波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地理教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中学是创办于1898年的百廿年名校,是浙江省首批现代化学校,浙江省首批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浙江省首批一级重点中学,中国自然科学诺贝尔奖第一人——屠呦呦的高中毕业母校,培养了包括十多位两院院士在内的五万余名莘莘学子,学校发展跨越三个世纪,名家云集,底蕴丰厚,沉积着教师成长和专业发展的肥沃土壤,是有志于教育事业的现代青年逐梦圆梦之处。
宁波中学为宁波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
学校更多情况请浏览宁波中学网站,网址:***。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按照初试、笔试、试讲、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教师岗位的可先应聘,如被录用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历届毕业生报名应聘教师岗位的,均须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宁波大市内在职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预报名及正式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压缩包至(报名表和相关证书材料采用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邮箱836040474@***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8日。2021年7月9日,应聘人员持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到宁波中学正式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载后填写)、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要求研究生同时携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相关的所有资料: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学校就业推荐表(属于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及本人空白就业协议书等
3.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要求:学校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宁波中学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二)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相应岗位的各个环节的考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考试设置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当本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6:1时,先进行初试环节,当本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等于6:1时直接进入复试环节。
(1)初试
初试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问题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初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人员予以淘汰。
初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6: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如有人员放弃,不予递补)。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将在宁波中学网站公布。
(2)复试
复试环节采取笔试+试讲的形式。
① 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教学设计及综合公共知识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淘汰;本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在60分以上时,以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平均分数在60分以下时,以本岗位考生的平均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中学网站公布并由电话通知考生具体试讲时间、地点。
②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试讲总分为100分,试讲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3)总成绩
高中地理教师岗位招聘考试总成绩采用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试讲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中学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体检与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体检环节及以后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中学报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教育局网站及宁波中学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拟聘人员可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或办理聘用手续。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各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考生应严格遵循相关防控要求,亮绿码、测体温、戴口罩并书面提交健康申报表后才能进入报名地点和考点。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现场组织工作。“健康码”或“甬行码”非绿码或出现可疑症状的考生,应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按规定处置。
七、其他事项
(一)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认定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相应认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招聘学校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录用人员应在被录用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宁波中学人事联系电话:0574-88126666;联系人:裴老师。宁波中学网址:***。
(五)监督电话:8918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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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宁波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学历专业及资格条件表.xlsx
宁波中学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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